12月28日,医政医管局发布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年版),对三级医院评审标准进行了修订!
1、为什么要修订医院评审标准?
医院评审是政府实施行业监管,推动医院不断加强内涵建设,完善和落实医院管理制度,促进医院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也是国际上医院管理的通行做法。
1994年发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医疗机构评审制度”,在法规层面将医院评审工作制度固定下来。1995年,原卫生部发布《医疗机构评审办法》,确定了医疗机构评审的基本原则、方法和程序,开展医疗机构评审工作。为提高医院评审工作的科学性、时代性、精准性,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评审办法》规定,我委于2011年制定发布《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和《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该标准颁布实施9年以来,在指导各地加强评审标准管理、规范评审行为、强化医院主体责任和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该标准已不能满足医疗服务管理需要,迫切需要进行修订,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2011年以后颁布了一系列新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医院管理的制度、规范,分级诊疗体系建设、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对医院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原评审标准未能体现。二是我委于2017年按照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取消了“三级医院评审结果复核与评价”行政审批事项,需要制定新的标准以发挥医院评审工作在推动医院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管理水平中的作用。三是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能够推动医院评审更加科学、客观、精细、量化,应当纳入医院评审工作中。四是各地在评审工作中积累了很多先进的经验和做法,需要在评审标准中予以吸纳。为此,我们组织修订了《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年版)》。
2、《2020版》修订原则和思路
新标准的修订围绕“医疗质量安全”这条主线,秉承“继承、发展、创新,兼顾普遍适用与专科特点”的原则,精简合并条款,推动医院评审由以现场检查、主观定性、集中检查为主的评审形式转向以日常监测、客观指标、现场检查、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向,符合当前医院管理工作需要,对于进一步促进医院践行“三个转变、三个提高”,努力实现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3、《2020版》修订内容是什么?
《标准》共3个部分101节,设置448条标准和监测指标。《标准》的修订主要体现为4个方面:
1、融入新颁政策和医改要求,体现时代性;
2、由主观定性向客观定量转变,增强科学性;
3、梳理整合并简化实地评审条款,提升操作性;
4、注重借鉴国际、国内先进理念和经验,体现兼容性。
特别是其中的“由主观定性向客观定量转变”:《标准》增加了医院资源配置、质量、安全、服务、绩效等指标监测以及DRG评价、单病种质控和重点医疗技术等日常监测数据的比重,指导各地由以现场检查、主观定性、集中检查为主的评审形式转向以日常监测、客观指标、现场检查、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审工作模式。
其中与肾病专业和血液净化技术相关的修订内容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十一、肾病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20年版)
(一)IgA 肾病
1、肾活检患者术前检查完成率
2、肾脏病理切片染色规范率
3、IgA 肾病患者病理分型诊断率
4、IgA 肾病患者 RAS 阻断剂的使用率
5、IgA 肾病患者随访完成率
6、IgA 肾病患者血压控制达标率
7、肾功能恶化率
8、治疗 6 个月后 24 小时尿蛋白<1g 的患者比例
9、肾活检严重并发症发生率
10、激素、免疫抑制剂治疗的严重并发症发生率
(二)血液净化技术
1、治疗室消毒合格率
2、透析用水生物污染检验合格率
3、新入血液透析患者血源性传染病标志物检验完成率
4、维持性血液透析患者血源性传染病标志物定时检验完成率
5、维持性血液透析患者的乙型肝炎和丙型肝炎发病率
6、血液透析患者尿素清除指数(Kt/V)和尿素下降率(URR)控制率
7、腹膜透析患者尿素清除指数(Kt/V)及总内生肌酐清除率(Ccr)控制率
8、透析患者β2 微球蛋白定时检验完成率
9、血液透析患者透析间期体重增长控制率
10、维持性血液透析患者的动静脉内瘘长期使用率
11、腹膜透析患者腹膜平衡试验记录定时完成率
12、腹膜透析退出患者治疗时间
13、透析患者血常规定时检验率
14、透析患者血液生化定时检验
15、透析患者全段甲状旁腺素(iPTH)定时检验完成率
16、透析患者的血清铁蛋白和转铁蛋白饱和度定时检验完成率
17、透析患者的血清前白蛋白定时检验完成率
18、透析患者的 C 反应蛋白(CRP)定时检验完成率
19、透析患者高血压控制率
20、透析患者肾性贫血控制率
21、透析患者慢性肾脏病-矿物质与骨异常(CKD-MBD)指标控制率
22、透析患者血清白蛋白控制率
如何使用《标准》?
《标准》是各地开展三级医院等级评审工作的主要依据。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根据当前医疗卫生工作重点,结合本地特点,遵循“标准只升不降,内容只增不减”的原则,对《标准》进行适当补充后报我委备案,加强《标准》培训,提升《标准》的认知度和实施效果。医疗机构要紧紧围绕标准,强化日常管理,充分发挥《标准》在引导医院自我管理和健康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作用。同时,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按要求及时、完整、准确的报送重点专业质量控制指标、单病种质控等《标准》中规定的数据信息,为本机构参加医院评审奠定基础。